結束補習課程後,餓了一個晚上的我,去了久未駐足的店裡宵夜。
點了過去有段時期很喜歡的食物,飽餐一頓後,襯著涼爽的晚風,
帶著愉快的心情回家。

甫一進門,就看見我過去的亦是未來的室友─誌家,
動也不動地望著某個方向。

順著他恐懼的眼光望去,我看見造成我親愛的室友驚慌失措的罪魁─
一隻花斑蜚蠊,也就是俗稱的蟑螂。
這隻小妖魔,正晃動著兩根長長的觸鬚觀望著眼前兩個男人。

「你敢打蟑螂嗎?」
「你會怕蟑螂?」驚訝中,我拿了畚箕掃把預備。

唔,仔細一看,這可是隻台灣種的蟑螂呢,在目前德國蟑螂出頭的情形下,
已經越來越少見到台灣種的蹤跡了。這麼說來,似乎該就這樣放過它囉?


錯了!雖然基本上我也是害怕蟑螂的人,
可是這種態度早已轉變成極至相反→變的十分厭惡;既然行蹤被看見,
那就只好對不起,必除之而後快了。

「你動作要快喔,它飛起來就麻煩了。」誌家在一旁提醒。
喔,原來還是隻會飛的啊?
那就得要快、狠、準地把它秒殺。

為了不想它的黏液四濺,我必須在瞬間以巧妙的力道將之打暈,
賞它一大甕殺蟲劑,再把它和其他垃圾打包一起交給垃圾車。

決定了程序,接下來就是實行了。這傢伙還大搖大擺地晃著腦袋,
渾然不覺就要大難臨頭;說實話這時我的同情心有點被撩起,
能長到這麼大隻畢竟也頗不容易。

「啪」的一聲,用掃把制住了蟑螂後,將它撥進畚箕裡。
同情歸同情,這跟你跑進兩個厭惡蟑螂的人的住所是兩回事;
接著,拿出了X貢殺蟲劑,毫無保留地往它身上招呼。

它看起來像是在洗泡泡澡,過一會兒就動也不動。

感謝上帝,這小妖魔終於葛屁。


敬告所有的蟑螂們,最好不要未經許可跑來拜訪,更不要想挑釁,
所謂除惡務盡,惹火了住人,就不是請你泡泡澡這麼簡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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