盡該盡的責任,行應行之義務,光明磊落坦蕩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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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以為,我msn這段留言,表達的是對下班的渴望。

其實,故意也好,刻意也罷。我真正想寫得,只有上頭那樣。

該我的我一定作到、絕對盡責,不該我的,不用妄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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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基法規定,勞工每月不得加班超過46小時。46小時以內的加班,如果企業不支付,這就是不負責任。因個人需要,希望企業給予加班超過46小時的"方便”,這就不是企業需負的責任。

你當然可以同情有此需求的人、更可以接濟有此困難的人。但抱怨企業沒人性,那就真荒謬了些。哪家企業會違法去作這種"協助”?哪天不爽了反口找頻果來喊過勞虐待,也不是沒發生過…

也許,在你自己開的公司吧。如果真那麼有心的話。

 

硬要辦球賽,然後抱怨本就不需進場的人不陪打… 是因為太無力,還是不甘寂寞呢。

但,干我屁事?干卿底事?

 

很多人喜歡期待別人,要求別人。但我只會盡我該盡的責任,行我應行之義務,

光明磊落坦蕩蕩,睡得安穩得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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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,你成年了、你是大人了,所以請你負起完全的責任。負起屬於你的責任。

光說不練只代表幼稚。

一個成年人,不只對自己負責,更要有能力不讓關心你的人擔心。

當責任扛在肩上,不論是否自願,都要把它走完。任性把手中的責任散落一地,只會花更多時間撿拾。

 

愛不愛完成學業也好、珍不珍惜身體也罷、要不要離家出走都行,那都是你的人生。太平洋沒加蓋,硬要去跳海,別人也不可能永遠看住你。

但,容我提醒,沒有實力的嗆聲,只是瘋狗亂吠。

還有,我不愛幫人擦屁股。一直以來,都是這樣子,你該很清楚。你搞爛的攤子,我沒理由去收拾。

 

某人哭哭啼啼的來電,只會讓我對你很不爽,至於她說擔心失去你什麼的… 不好意思,那不是我的型,從來我都不是用情緒在想事情。

所以,那晚我反常地在週五夜晚出現家中,所講的話、所分析的事,到底代表什麼意義,會萌出什麼樣的芽,就看你自己體會。

反正你已經成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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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h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